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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柔区十一五时期儿童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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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柔区十一五时期儿童发展规划

   二十一世纪已步入知识经济时代,实现全区经济、社会及城市建设的现代化,关键靠培养高素质的人才。因此,把培养高素质新一代儿童作为怀柔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历史赋予各级、社会各有关方面的重托和责任。

   “十五”期间,我区坚持把儿童事业的发展放在全区工作的重要战略地位,从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入手,高标准、全方位地推进了《育儿目标措施》的实施,使儿童成长环境日趋优化;儿童的教育、卫生保健事业发展迅速;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全区形成了良好的儿童工作氛围,全面实现了“十五”时期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的目标及《育儿目标措施》的各项指标。五年来,各级、各有关单位本着“儿童优先”的原则,广泛动员社会和家庭,充分利用怀柔的资源优势,在解决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问题上,积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优生、优育、优教工作,狠抓学校、家庭、社会三方面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提高了全社会“爱护儿童、保护儿童”的意识,校外教育、科技教育、体育、未成年人保护等均有较大发展。主要表现在:

   -k22儿童的健康保健水平不断提高。全区的婴儿死亡率和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较低水平,孕产妇死亡率连续几年为零,在全市率先建立贫困孕产妇救助专项资金。

   -k22儿童的教育环境明显改善。现代化的教育手段广泛运用,素质教育不断推进,九年制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得到普及,残疾儿童教育、校外教育、科技教育均有较大的发展。

   -k22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不断优化。全区人居环境不断改善,为妇女儿童服务的专项设施正在积极筹建中。与儿童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和积极的落实,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家长学校遍布全区,科学育儿知识广泛传播,文明进步的儿童观成为多数人的共识。

   尽管怀柔区在实施《育儿目标措施》中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仍然面临着诸多的问题和挑战,如:流动人口儿童的管理、保健、教育工作有待完善;少年儿童心理健康教育有待加强;社区儿童校外活动场所有待发展,文化市场中对儿童的负面影响亟待消除等,都将是怀柔区儿童工作所面临的重点任务。

   依据《育儿目标措施》和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儿童发展规划的要求,根据怀柔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怀柔区“十一五”时期儿童发展规划。新的儿童规划以全面提高儿童素质为重点,以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不断优化社会环境,保护儿童合法权益,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更加优越的条件。

   到2010年怀柔区儿童发展的总目标是:坚持“儿童优先”的原则,儿童事业的发展与怀柔社会经济发展同步,与北京作为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对外交流窗口的发展相一致。提高儿童的整体素质,提高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儿童健康与教育的主要指标要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把素质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依法保护儿童合法权益;优化儿童的生长、生存环境;把培养高素质新一代儿童,作为怀柔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

   大力普及科学育儿知识,开展优生、优育、优教活动,不断完善儿童保健服务体系;保障儿童生存、发展、教育、健康的权利及获得平等的卫生保健服务;进一步提高儿童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实现“人人享有健康”的战略目标。

   2全区出生缺陷监测率达%以上,可预防的、严重致死性出生缺陷发生率在2005年基础上进一步降低;

   1、认真贯彻实施《育儿目标措施》、《育儿目标措施》及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有关保护妇女、儿童健康政策和业务技术标准,加强监督执法力度,严格依法办事。

   2、各级、各有关单位要规范财政补助办法,完善妇幼保健机构经费的补助机制,保障预防保健工作的落实。

   3、推广实行母婴保健保偿等多种形式的健康保障制。帮助特困家庭孕产妇和儿童获得必要的医疗保健救助。

   4、调整改善妇幼保健人员队伍结构,实行妇幼保健人员持证上岗培训考核制度,提高业务人员高级职称比例,提高业务人员理论及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6、继续实施出生缺陷监测与干预工程,加强对婚前、围产期的监测与干预,提高孕中期出生缺陷检出率。强化新生儿疾病筛查诸环节的质量控制。

   7、完善社区卫生保健服务,形成卫生服育儿目标措施络。为妇女儿童提供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儿童生长发育监测、计划免疫、妇女儿童常见病诊疗等基本卫生服务。

   8、重视儿童心理卫生知识的普及,开设儿童心理健康咨询、治疗门诊服务。学校要增强儿童心理卫生教育内容。

   10、做好特殊群体中儿童的卫生保健工作和流动人口中儿童保健工作,开展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计划免疫工作;发展残疾儿童康复事业,开设残疾儿童康复诊疗专科,做好早诊断、早干预。

   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实施素质教育,推动教育事业不断发展,树立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大教育观,重视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优化配置教育资源,进一步调整教育结构和布局;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的教育水平;加强对各类家长学校的管理和指导,使家长学校规范化。

   1“十一五”期间,家庭教育工作要以德育教育为重点,以“三优”知识为内容,抓好“三结合”教育;

   2深入普及家庭教育知识,研究探讨家庭教育中的新问题、新特点及其对策,指导家长正确掌握教子方法;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完善教育质量监控评价体系,注重培养儿童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少年儿童全面发展。

   2、依法保障儿童少年接受均等教育。保证教育投入的“三个增长”即各级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要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在校学生人均教育经费逐步增长,教师工资和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多渠道、多方面增加教育投入。

   3、继续发展现代化远程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信息化水平,促进现代化教育技术在教学中的广泛应用。

   4、要加大对幼教事业的投入,保障学前教育向社会化、社区化方向发展。教育行政部门要有计划地办好幼儿园。在全区推广社区学前教育试点区的成功经验。

   5、建立一支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培养一批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从2005年起,初任的小学教师具备本科以上的学历,小学教师中%以上达到大专以上的学历,初中教师中%达到本科以上学历。

   6、继续贯彻落实北京义务教育阶段人民助学金制度和北京市中小学学杂费减免办法〈试行〉,切实保证特困学生就学,接受教育。

   7、及时总结家庭教育经验,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宣传教子有方好典型。发挥学校、家庭、社会各自的优势,办好各类家长学校,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育儿知识与方法。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

   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改善儿童生存的自然环境,优化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促进儿童的健康成长。

   “十一五”期间筹建怀柔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办好0—14岁儿童艺术学校、儿童活动室、亲子互动室,扩大青少年及幼儿活动场所;逐步改善青少年儿童图书馆的办管条件,将少儿文化设施纳入到当地经济建设发展规划中,有关单位要积极开辟少儿阅览室;为儿童成长建设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提供健康向上的精神产品,净化儿童成长的文化环境;认真做好儿童用品供应工作,保证儿童食品供应工作;保证儿童食品质量;儿童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安全无害。

   2、加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能力,防止地下水污染,加快城镇地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城镇、村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场所建设。实现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

   3、开展全民生态环境意识教育,提高美化绿化水平,积极治理水质、大气、工业、噪音等环境污染,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4、发展儿童校外活动设施和场所,完善校外教育法规,将儿童校外教育、文化、科技、体育、娱乐等设施建设纳入城镇建设规划。各主管部门不断提高儿童活动场所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师资培训和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确保儿童活动场所的社会效益。

   5、大众传媒应当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科技娱乐等活动、提高有益于儿童身心健康的k21图书、影视,对损害儿童权利的行为进行监督制止。

   6、继续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倡导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家庭关系,为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依据《育儿目标措施》和《育儿目标措施》,广泛宣传“爱护儿童、保护儿童”,宣传普及率达到%以上,依法保障儿童生存、保护、发展的权利,完善对困难儿童的保护。

   1、各乡镇、各单位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有关儿童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完善保护儿童的政策体系。

   2、各级、群众团体、大众传媒、儿童工作者及家长要运用法律武器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儿童及其监护人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知识教育,增强未成年人及家长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3、司法机关认真执行关于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建立相互配套工作体系的通知,做好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促进他们的就业与就学。

   5、严厉打击各种以儿童为侵害对象的刑事犯罪及教唆未成年的犯罪,重点打击危害儿童生命安全,滋扰学校教学秩序,勒索中小学生,以及制作、出版、销售损害儿童身心健康的淫秽、等出版物,打击含不健育儿目标措施站,净化儿童成长环境。

   1、各级、各有关部门负责本规划的实施,怀柔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本规划的检查督导和监测评估。

   2、各级、各单位应把发展规划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将规划的实施纳入议事日程,纳入主管负责人的政绩考核,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检查监督。

   3、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规划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儿童发展规划。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对各项指标作任务分解。定期检查,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

   4、各级要为实施规划保证经费投入到位,同时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社会赞助,为确保规划实施,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

   5、在完善卫生监测、教育督导、国家统计法律监督的基础上,形成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监督机制。加强信息上报、收集、分析和反馈与交流,定期检查、总结,通过年育儿群方案总结,中(学前班育儿知识)期评估检查,对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难点问题、重点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通过搜集和整理反映儿童规划执行情况的数据资料,分析儿童发展现状和趋势,评估本规划的实施效果,监督和推动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

   3、可操作性原则。监测评估方案要切实可行,易于操作和监督检查,指标尽可能量化,设立分性别的统计指标,并纳入国家统计制度和有关部门的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难以量化的指标应在分解立项的基础上提出对策,分布实施。

   1、怀柔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设儿童规划监测评估领导小组,负责审批儿童规划的监测评估方案,根据监测评估结果,提出相应对策。

   2向北京市统计局和怀柔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提交怀柔区儿童状况监测报告,同时负责指导有关单位儿童规划的统计监测工作。